涉案金额150余万 越西公安侦破凉山首例涉知识产权案!
2023-03-29 19:16 来源: 平安越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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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日,越西县公安局联合越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,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。



线索初露


  2022年9月,越西县市场监管局收到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函,举报人称在当地一超市购买了“彝之乡黑苦荞全株型香茶”,其营养成分表中的能量与多项数值不符,销售商显示为四川鼎盛金喜商贸有限公司(简称“鼎盛金喜公司”),且标注为越西县荞缘土特产食品有限公司(简称“越西荞缘公司”)生产。越西县市场监管局立即会同越西县公安局成立联合调查组,经前期摸排调查,越西荞缘公司并未向任何企业及公司授权生产许可及经营权。

循迹追查


  今年3月初,联合调查组根据线索,成功将生产窝点锁定在成都龙泉驿郊区某仓库内,经越西公安为期一周的蹲点守候,3月19日,联合调查组实施收网抓捕,成功将正在分装苦荞半成品的犯罪嫌疑人黄某、钟某二人抓获,现场同时查扣苦荞茶半成品1600公斤,袋装假冒苦荞茶384袋,罐装假冒苦荞茶553罐,印有假冒越西荞缘公司的包装袋、包装罐32箱,以及多台电子秤、封口机等设备,货值金额6万余元。鼎盛金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黄某、钟某二人,且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,同时也无法提供相关注册商标的授权使用证明。


一举收网


  经讯问,黄某二人自2018年开始从事违法生产经营,长年假冒“大凉山特色农产品”标志和“地理标志保护产品”标志以及生产许可证、厂名厂址、注册商标,违法所得高达150余万元,数额巨大。黄某二人对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,现已被越西县公安局依法予以刑事拘留。案件正在进一步扩线追查中。


发条链接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,在同一种商品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


公安机关提醒大家

广大商企及群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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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制假售假 假冒注册商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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